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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区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暨检测机构(含雷电 防护装置检测机构)检测行为 专项检查的通知
2021-10-03 17:14:49

编号20211393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规范检测机构检测行为,促进检测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我厅定于8月下旬开始开展2021年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暨检测机构(含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检测行为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全区取得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外省入桂开展检测业务的检测机构以及通过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信息核查的异地试验室。

(二)已办理“桂建云”信息入库工作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

二、检查内容

(一)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职情况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管情况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广西建设工程检测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检测监管系统)使用情况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诚信综合评价办法(试行)》(桂建发〔20192号)的工作开展情况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的监管情况。

(二)检测机构的检查内容

检测机构市场行为。主要检查检测机构的业务承揽情况及合同管理情况。

检测机构质量行为。主要检查检测机构执行相关管理规定和标准规范情况,重点检查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

检测机构资质管理情况。主要检查检测机构的检测人员、仪器设备、环境场地设施及管理体系制度等是否符合资质要求。

检测机构信息化建设情况。主要检查检测机构的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和使用情况、检测信息上传情况以及视频监控系统安装使用情况等。

检测机构现场检测管理情况。主要检查桩基静载试验的现场质量管理情况、人员到位履职情况、数据上传情况以及回弹、钻芯等现场检测行为的复核情况等。

检测人员的能力符合情况。现场抽查检测人员理论知识及实操能力考核情况。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在检测监管系统随机抽取检测机构和现场检测项目,对检测机构固定场所和工地现场检测地点的检测工作质量情况进行检查。

四、检查时间和行程安排

我厅将组织4个检查组,具体检查时间及行程安排另行通知。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请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所辖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检测机构,届时派员配合自治区检查组开展检查工作。

(二)请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真准备书面汇报材料。内容包括:本地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管情况、信息化管理工作情况、检测机构诚信综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及检测管理工作改革措施等。

(三)各检测机构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扎实开展自查自纠,积极配合检查工作,落实检测机构主体责任。

(四)检查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联系人:张志浩联系电话:0771-5846195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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